一、土地整治项目立项须上报材料
(一)通用报批材料(各类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均须上报的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的立项申请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包括文本、附表、附图和相应电子文档。
3.项目申报单位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审查的论证意见。
4.县级林业、水利、环保和农业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5.项目选址踏勘报告。
6.土地清查报告。
7.公众参与意见。
8.权属调整意向书。
9.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的审核意见。
10.省级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的论证意见。
以下是各类土地整治项目立项还须上报的材料:
(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立项申报材料
1.新增耕地来源分析报告(含新增耕地明细表)。
2.配套资金承诺证明材料(根据需要由提供配套资金的主体出具)。
3.涉及居民点搬迁改造的,需附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居民点搬迁改造方案,以及涉及相关权益主体的明确意见。
4.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材料
1.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及投资估算的通知
2.配套资金承诺证明材料(根据需要由提供配套资金的主体出具)。
3.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四)新菜地开发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材料
1.配套资金承诺证明材料(根据需要由提供配套资金的主体出具)。
2.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二、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须上报材料
(一)通用报批材料(各类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均须上报的材料)
1、省级专家竣工验收报告(或新增耕地验收报告)及验收专家组名单、各专家对内业资料审核意见表、设计变更情况复核意见表、预决算等相关数据复核意见表、外业验收记录表;
2、工程复核报告及复核单位出具的工程复核报告所提问题项目承担单位已整改合格的复审意见;
3、竣工验收申请(或新增耕地验收申请);
4、竣工图;
5、审计报告;
以下是各分类项目申请竣工验收还须上报的材料
(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项目验收报批还须上报如下材料:
1、市(州)国土资源局对竣工验收材料合规性审核意见, 项目初验报告及专家验收组审查意见;
2、项目竣工报告、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3、项目建设情况表、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项目投资预期效益表、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4、土地开发整理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地籍图
5、 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及当地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6、 财务决算及省财政厅竣工决算审核意见;
7、 水毁耕地复垦项目还须提供新增耕地面积明细表和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对新增耕地土壤质量的评定意见。
(三)省级耕地开垦费项目验收报批还须上报如下材料:
1、市(州)国土资源局对竣工验收材料合规性审核意见、项目初验报告及专家验收组审查意见、当地水利、林业、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的复核意见;
2、项目竣工报告、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3、项目竣工验收表、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项目预期效益表、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4、项目区所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项目区土地整治前后土地利用现状图(分幅图,用红线标注土地整治范围、界限);
5、竣工结算审核报告、财务决算及当地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6、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对新增耕地土壤质量的评定意见、新增耕地面积明细表、地块档案、土地统计台账(地块档案只上报纸质材料)。
(四)市、县级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的验收和确认报批还须上报如下材料:
1、项目竣工验收批复;
2、项目区所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项目区整治前后土地利用现状图(分幅图,用红线标注土地整治范围、界限);
3、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财务决算及当地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4、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对新增耕地土壤质量的评定意见;新增耕地面积明细表、地块档案、土地统计台账(地块档案只上报纸质材料)。
(五)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项目验收报批还须上报如下材料:
1、市(州)国土资源局对竣工验收材料合规性审核意见、初验报告及专家验收组审查意见;
2、项目竣工报告、项目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3、项目建设情况表、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项目投资预期效益表、实施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4、项目区实施规划图;
5、竣工结算审核报告、财务决算及当地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职能处室:土地开发整理处
服务电话:0431-88550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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